廣州的鄭先生稱,他爸爸剛買了輛10萬元支配的某品牌小車,但在上保險時,只買交強險,堅決不買商業險,他爸爸堅持以為,汽車只需買了交強險就保險了。鄭先生希冀記者能壓服他爸爸,買些必要的商業險,以保證行車平安。后來,鄭先生的爸爸說,他開了20多年的車,歷來沒出過啥交通事故。并且往常汽車的商業險也很貴。
鄭先生爸爸有著相同主見的車主非常多。他們不買商業險的要素有兩個,一是他們以為自個技藝好,不會出事故;二是往常的商業險很貴,上那么多保險感受不值。
交強險賠償規劃指被保險機動車發作路途交通事故形本錢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工業丟掉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義務強行保險義務限額規劃內予以賠償。保監會在《機動車交通事故強行保險條款》第八條規矩了賠償規劃和現行賠償限額:逝世傷殘限額110000元;醫療費用限額10000元;工業丟掉限額2000元;被保險人無義務時,逝世傷殘限額11000元;醫療費用限額1000元;工業丟掉限額100元。一同,交強險還有多種免賠規矩,如因受害人故意構成的交通事故的丟掉;被保險人一切的工業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工業遭受的丟掉;因交通事故發作的判決或許訴訟費用以及其他有關費用等。